第103章(3 / 3)

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

  “他们俩的做法,看起来像是私事,但是我不这么认为。这种事情的示范效应是非常明显的。如果他们的行为得不到严惩,就等于给世上的恶人们打了个样,让他们都知道,欺辱烈士遗孤是不用付出任何代价的。那大家还不有样学样吗?”
  郑局长点了点头,认同了她的看法。说道:“你放心,我会和法院那边说清楚的。”
  宁安对了对手指,特别不好意思的开口了:“还有一个问题,虽然我现在已经和周晓丽同志断绝了关系,但是,如果周晓丽同志被判了刑,留下案底,那我是不是也会受牵连?以后我要是遇到需要政审的情况,是不是就过不了关了?”
  郑局长看了看她,笑问:“如果可以做选择,一是让她判刑留下案底,以后可能会影响你,二是放她一马,避免牵连到你。你选哪个?”
  宁安的表情颇为挣扎,最后还是坚定地说道:“选一。我宁肯自己受影响,也要让犯罪分子付出代价。”
  “行,那我就明白了。”
  第114章
  被重生女主炮灰的小知青(12)
  两个星期以后,温大山和周晓丽的判决就出来了,温大山被判5年,周晓丽只有一年。
  判决的理由是:温大山和周晓丽对宁安的所作所为介于公私之间,而且,温周二人也退还了所占资金,还赔了钱,算是付出了一定的代价,又有家庭因素在,尚且没有造成实质性的恶果,判个一年就行了。
  事实上,如果不是因为陈宁安是烈士子女,而且这其中还涉及到了政府发给她的抚养费被侵占的事,如果单单是父母偏心的问题,法院是不可能管的。
  温大山之所以判5年,主要是因为盗窃罪。
  考虑到郑局长在公诉意见中所提出的,为了避免这件事影响到烈士子女的未来,对于周晓丽的判决没有算成是刑事案件,没有给她留案底,也没有让她去劳改农场。而是把她交给了街道办劳动组,让她从事为期一年的义务劳动,由街道办给她安排任务并进行监督,每月向法院汇报一次情况。 ↑返回顶部↑

章节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