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2章(3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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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感情上受到重创,但是日子并不难过。
  裴学智是因公殉职,机械厂给了抚恤金,还承诺厂里每月支付两个孩子各12元的抚养费,直到他们成年,夏兴华有正式工作,工资还不低,厂里领导和身边的邻居们也给了很多照顾。
  机械厂还给裴东骏和裴宁安留了工作名额。
  1963年,16岁的裴东骏高中毕业,选择参军。
  那时候高考还没有中断,夏兴华问他:“想好了吗?你可以参加高考上大学,也可以直接在机械厂工作,那两条路都比当兵要轻松一些。”
  裴东骏坚定地选择了当兵,他有一个英雄梦。
  夏兴华不是那种会掌控孩子的母亲,裴东骏做了选择,她做的就是支持。再说了,当兵也很光荣。孩子有自己的梦想,总归是件好事。
  她卖掉了机械厂留给裴东骏的工作名额,把卖工作的钱给了裴东骏。她也不是个死板的人,工作名额是她丈夫用命换来的,她不会因为裴东骏放弃工作就免费还给厂里。
  她也没要过裴东骏的津贴,用她的话说,她自己有工资,厂里有补贴,她和女儿的生活没有任何困难,还没到需要儿子孝敬的时候。
  裴东骏去参军的时候,原主10岁。此后10年,他们兄妹俩就是几年见一次面的关系,感情也没有太深。
  原主16岁高中毕业就进了机械厂工作,已经摸了4年的鱼了。
  她是职工们看着长大的孩子,在机械厂超级吃得开。
  要不是因为裴东骏和赵春兰的糟心事,夏兴华被他们气出了脑溢血,不治身亡,原主要帮母亲讨公道,也遭遇了意外不幸去世,她这一辈子都会顺风顺水,消停的当条躺赢咸鱼。
  唉!都怪这两个脑残!
  宁安是大前天来的,那一天,裴东骏刚刚到了陈爱国家,一切都还没有发生,她其实有机会阻止这一切,但是为什么呢?
  原主又没这个要求。
  而且,赵春兰想要逃离泥潭,这本身没什么问题,她原来的生活确实很糟糕。
  只是她采用的方法错了。
  但就像书友们说的,“她别无选择啊”,“生存面前,道德不值一提”,“都活不下去了谁还考虑那么多?”……
  抛开裴东骏妹妹的身份,单纯作为一个局外人,宁安觉得,赵春兰有错在先,裴东骏被她赖上,确实倒霉,但裴东骏并不是真的毫无反抗的余地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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