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章(3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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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他怎么可能忘记那些过去,在温州,酒吧的老板娘说他声音太低沉,空灵又沧桑,男生的话听上去没什么吸引力,太丧气了,但如果换个装扮,说不定就能红。
  他是在一个大排档里遇到这个老板娘的,自己当时推着个带轮子的音响在夜市转悠,一首歌二十块钱,歌单上全是短视频热曲,毫无新意,一个晚上开不了几次张,偏偏那个老板娘是个有钱的主,把他叫到夜宵桌边听了一首又一首,结束后还带他去自己运营的酒吧。
  他的兼职里多了一小时酒吧驻唱,换裙子假发那种,妆容像复古电影里活不到最后的白月光。在宋洲出现之前,其实也没几个人会点他的时间唱歌,但是老板娘总会把他的工资顶格算,那些钱并不够支付母亲当时的住院费,却足够让高云歌感激。
  高云歌觉得自己这辈子遇到的都是好人。
  宋洲也帮助过他很多。宋洲也是一个好人。
  “我二十六个字母都认不全。”高云歌摇摇头。
  但当宋洲拉着他的手一起走到屏幕前,他没有拒绝,起身时另一只手没摸到酒杯,就刚好握住一个啤酒瓶的瓶颈。
  轻快的音乐响起。
  一首带哼唱前奏的新歌。宋洲这回没看字幕。他的发音很地道,明明知道高云歌一个字都听不懂,他还是无比认真地唱:当你来到我身边……
  高云歌哪会晓得美国人写的词是那么的奔放,浑然不知自己正像词里唱的那样,“不要害羞……靠近,尽情展示身体”。
  高云歌的双手搭在宋洲的肩膀两侧。
  那瓶随意拿起的啤酒又被喝了大半,他另一只手无处安放,揉了揉宋洲的头发,滑过他的脸颊。
  宋少爷金枝玉叶,从未吃过生活的苦,脸蛋细致柔顺,而高云歌的掌心有常年劳作的磨损痕迹,两种肤质的触感对比鲜明。
  他的指节是坚硬的,微微弓起减少接触面积,宋洲没拿话筒的那只手握住他的手腕,然后往上,五指舒展穿过高云歌手指。
  宋洲还歪了歪脑袋,让他的手掌能贴得更近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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