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7章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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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郁宁作为大禹朝的公主,直接使用大禹朝的法律,不也是名正言顺的事情吗?
  为什么要多此一举呢?
  第64章 法律与教育
  众人闻言,似乎觉得直接用大禹朝的法律,是个不错的方案,于是也将目光移向了郁宁。
  郁宁明白众人的心思,但是却摇了摇头,拒绝了这个提议。
  “不行,大禹朝的律法繁冗古板,对我们现在的情况并不适用。”
  见到大家似乎依旧有些不解,她简单的举了两个例子。
  “比如,大禹律中将百姓分良人和贱籍,这与我们在清宁城中推行的观念相违,绝不可再实施。”
  “再如,大禹律中,户婚规定,只有男子能承袭田产,女子不能继承遗产,这也与我们现在制定的土地租赁条例相违。”
  郁宁接连举了几个例子,众人也听明白了,完全套用大禹律法,在清宁城确实不太合适。
  “公主所言有理,不过属下觉得我们或许可以套用大禹律法的结构,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。取其精华,去其糟粕,或许比我们完全另起炉灶,要容许许多。”
  苏浮生前面一直没有发声,此时才说出了自己的想法。
  他应该是在场唯一一位,熟读大禹律法的人,也是大禹朝真正的朝廷命官。
  他的话,郁宁还是很重视的,闻言不禁沉思起来。
  她原本的计划是想在清宁城中,实行全新的制度,但是想到现实的情况,她不得不承认苏浮生说的话很有道理。
  毕竟,自己也不是法律系人才,更不敢确保一定能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法律。
  更加重要的是,法律主要是管理人与人、人与社会的关系。
  如果脱离社会的实际情况,人民的认知程度,制定出来的法律,并不一定能够适用。
  在大禹朝的律法基础上修改,既能保证体系的完整程度,也不会一下子跨步太大,导致制定的法律脱离实际。
  “苏大人那里有关于大禹律法的典籍吗?”
  郁宁思考后,终究是接受了苏浮生的建议。
  苏浮生闻言,点了点头,“上次进城,属下在泉州城弄了一套完整的大禹律籍,现在就放在住所里。公主需要的话,立马就可以取过来。”
  郁宁点头,让他去拿过来。
  苏浮生应声而下,不多时就带着一筐书籍匆匆回返。
  “这么多!”
  王桓是被强拉过来讨论的,此时见到苏浮生拿来这么多大头书,当即跳了脚。
  郁宁看着这么大框,也有些惊讶。
  幸好,苏浮生搬来的路上,遇到了进城参加会议的谢维,帮他抬了抬,不然他一个人恐怕还搬不动。
  “大禹律所有典籍都在这里了!”
  将书筐放在地上,苏浮生重重喘了口气,这是他专门为清宁城准备的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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