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4章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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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汤倩没想到林之珩人这么好,她不敢置信地眨眨眼,不太放心地问:“真的?”
  “你特意给我买的?你要不要吃?”
  林之珩懒得搭理她,威胁道:“不吃丢了。”
  汤倩蹭地一下爬起来,想都没想地护住食盒,阻止林之珩:“别别别,我吃我吃!别丢!”
  说罢,也不等林之珩反应,汤倩立马扒拉开食盒,放心大胆地享用美食。
  她在剧组拍戏的时候一直克制着饮食,一日三餐都是减脂餐,嘴巴都淡出啥了。
  好不容易杀青了,可以吃美食了,她怎么能辜负呢!
  林之珩坐在汤倩对面,皱眉看了眼疯狂进食的汤倩,忍不住嘲讽:“八百年没吃饭了?吃相别太难看。”
  汤倩才不管林之珩的冷嘲热讽,她现在眼里只有美食。
  一口塞下一个生煎包,好吃到她嗷嗷叫,跟原始人刚出森林似的。
  林之珩不忍细看,皱眉走到窗前点了根烟,静静地望着窗外掉光叶子的梧桐大道。
  汤倩扒拉完一块排骨,扭头看了眼站在窗户前抽烟的男人,囫囵地问:“你今天不忙?”
  问完觉得这话有点过了,她又默默低下脑袋,继续享用美食。
  管他呢,他爱干
  嘛干嘛。
  林之珩下午还有会议,没在汤倩的出租屋待太久。
  离开时他给汤倩交代了一个任务,让她晚上陪他出席一个商务饭局。
  汤倩哦了声,习惯性地问:“穿什么合适?”
  林之珩站在门口,上下打量一圈汤倩,平静地说:“舒适点的。”
  汤倩没想到的是,林之珩所谓的商务饭局其实是私人饭局。
  出席的人汤倩在北京见过,林之珩的两个合伙人兼发小——商序、顾辞,还有两个生面孔,汤倩不认识。
  汤倩走到包厢门口看到两人,下意识想回去。
  林之珩见状,及时拉住她,将人强行拉进了包厢。
  商序俩看到林之珩带着汤倩一起出席,各自脸上都露出一丝惊讶。
  林之珩却淡定得要死,他拉着人入了席,一反常态地跟商序俩介绍:“汤倩,演员。”
  这话他在北京也说过,只不过态度完全不一样。
  另外两人第一次见汤倩,脸上或多或少有点疑问,尤其是看林之珩一副“当她是自己人”的姿态后,更加狐疑。
  其中一个林之珩的堂弟林牧则,还有一个是温瑶。
  林牧则是知道汤倩这个人的,当初林之珩跟他的好友许默折腾那几次他都在场,还是他出面调停。
  只是林牧则没想到汤倩在他哥心里地位这么高,这样的私人饭局都让她出席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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