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章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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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一路上,村民们看到贤渝都纷纷投来注目礼。
  贤渝呢,就像没看到那些异样的眼神一样,脸上始终带着笑意,热情地跟大家打着招呼。
  那笑容就像春天里盛开的花朵一样灿烂。
  仿佛这些人口中的,为了表弟连工作都卖了跑来下乡的二傻子不是自己。
  第14章 你咋不直接去抢?
  贤渝心中毫无波澜,本来那个人就不是自己,只是系统给他搞的设定。
  这原本坐驴车一个小时就能到的路程,贤渝凭借着现在这副强壮的身体硬是走了一个半个小时才到达镇上。
  这一路下来,还是有点小累。
  说是个公社,其实规模并不大,而且看起来还很破旧。
  贤渝到了公社上之后,就慢悠悠地开始在镇子里溜达起来,为的就是寻找黑市。
  现在是一九七六年,贤渝听老一辈的人说过,这个时候黑市的管理已经没那么严格了。
  而且他现在身处小说中的平行世界,在这个世界里,小说的女主可没少在黑市里偷偷做些小生意。
  要是没有在黑市的这些积累,后来改革开放的时候,她和男主哪能有本钱下海经商呢?
  终于,根据原文中的描写,贤渝发现了黑市。他找了个没什么人注意的角落,把背包里的夹克拿了出来,然后戴上了墨镜,又把手表也戴上,这么一打扮,活脱脱一个从大城市来的潮人模样。
  刚一走进黑市,他又拿出帽子和自制的口罩戴上,把自己好好伪装了一番。
  他这副打扮,就像一头大肥羊闯进了狼群,怎么可能不引人注目呢?大家的眼神一下子就都被贤渝的包给吸引住了。
  最开始的时候,大家都不敢轻易行动,毕竟摸不清这个突然出现的人的底细。
  在这群人里,有个在这里混得比较开的人叫王光。
  他对着身边的几个人小声说道:“你们先别过去,我先去打探一下情况。”
  他心里想着,眼前这个人穿得这么洋气,卖的东西肯定是稀缺货,可不能让身边这群傻愣愣的人给抢先了。
  说着,王光就小心翼翼地朝着贤渝走了过去。
  不得不说,在这个饥一顿饱一顿的年代,贤渝这个大高个站在那里,还真有一种无形的压迫感。
  王光走到贤渝跟前,压低声音询问,“大哥,你这是卖啥呢?”
  贤渝先上下打量了一下王光,看了看他的穿着,又看了看他的体型,虽然围着一块布,但还是能一眼看出胖瘦。
  在这个年代,能把自己吃得这么胖可不容易啊,这王光肯定有点门道。
  心里这么想着,贤渝才不慌不忙地将手上的手表取了下来,“兄弟,你可看好了。这可是国外生产的,瑞士英纳格手表,我可是最近才买到的,花了我整整二百六十块呢。买回来就戴了两次,你看看,这基本跟全新的没两样。”
  王光一听到“国外的货”,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,心里惊叹:这可是传说中的“洋货”啊!他以前只听说过,却从未亲眼见过。他仔细端详着那手表,金属光泽闪闪发光,拿在手里十分轻薄。他的心跳得跟打鼓似的,因为他知道,这可是个绝佳的机会。
  王光之所以能在这儿混得风生水起,全靠他那位当官的表哥在背后撑腰。表哥马上就要大婚,王光正愁着送什么礼物呢。这不,眼前就有个好机会。
  他拉着贤渝走到一边,声音都带着颤抖:“大哥,这表你打算卖多少钱啊?”贤渝看着眼前这个满脸喜悦的胖子,感觉自己被喊老了:“兄弟,你还是别叫我大哥了。”
  “好的,大哥,没问题,大哥!”王光连声答应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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