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章(4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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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傅渊逸长得干净、漂亮,性格安静、乖巧,又粘人还爱撒娇,所以从小到大,陈思凌从来只担心傅渊逸太招人。
  刚领养傅渊逸那会儿,傅渊逸四岁,长得跟洋娃娃似的。
  睫毛长得过分,眼睛又大又亮,水灵灵的。浅褐色的头发带着微微的自然卷,婴儿肥的小脸蛋粉扑扑。
  乍一看,陈思凌还以为他是个混血宝宝。
  头一次见的时候,傅渊逸抱着他的大腿,拿一双无辜又透亮的眼睛瞧着他,问他:“漂亮叔叔,我能跟你走吗?”
  陈思凌那年二十五岁,意气风发的年纪,忽然被个小孩儿缠上,有点无语。
  他提溜着黏人精的领子,把黏人精扔到了一旁。
  结果黏人精又缠了上来。
  黏人精那会儿就展现出了狗皮膏药般的毅力。
  等凌遇来接陈思凌的时候,黏人精又从陈思凌的身上黏到了凌遇的身上。
  小脑袋吃力地仰着,追着凌遇喊“哥哥”。
  陈思凌“嘿”了一声,把黏人精抓过来,“你叫我叔叔,叫他哥哥?”
  “你就这样还想跟我走呢?”
  黏人精眨着大眼睛,怯生生地抓着凌遇的裤腿,看着陈思凌问:“是不是喊你哥哥,就能跟你走了呀?”
  陈思凌连四岁小孩儿都要气:“你想得美!”
  凌遇笑了声,把陈思凌提溜起来,“跟个小孩子计较,出息。”
  陈思凌把黏人精的脑袋当小狗脑袋撸着,“这小孩儿脑子不行。给我们喊得差辈了。”
  被他这么蹂躏,黏人精没哭没闹的,特别安静地杵着,杵着杵着,硬把自己汗涔涔的小手塞进了陈思凌的手里。
  但那次他们没想过要带黏人精走,只说下次给他带吃的。
  黏人精小小一只,站在福利院门口的台阶上目送他们,站累了就蹲下来抱着自己,直到消失在他们的后视镜里。
  陈思凌捻着手心里的潮意,又回头看了一眼。
  凌遇说:“下次再陪你来。”
  “再说吧。”陈思凌窝在副驾,心情有点复杂。
  他自觉不是什么有爱心的人,可能只是当时的情境,让他生出了一些同情。
  后来陈思凌一直没再去过,他怕真的被黏人精碰瓷。
  领养孩子和领养小猫小狗可不一样,不是爱心泛滥随手捡回来就能养的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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