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8节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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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新聚落(城市)与老聚落(土楼)的最大区别,在于里面住的不再是“族民”,而是“市民”。市民的关系一定是“超血缘”的。他们之间的交往、交流和交易,也一定会超出地域的范围,打破族群的界限,甚至杂居和混血。
  这就必定产生出两个新的东西,一是超越了家族、氏族、胞族、部族的“公共关系”,二是与此相关的“公共事务”。处理这样的事务和关系,氏族部落时代的办法和规范已不管用。管用的,是拥有“公共权力”的“公共机关”,以及如何行使权力的“公共规则”。这个“公共规则”,就叫“法律”;这个“公共权力”,就叫“公权”;这个“公共机关”,就叫“国家”;而代表国家行使权力的人,照理说就该叫“公职人员”或“公务员”,甚至“公仆”。
  以城市为标志,国家诞生。
  也就在这天,“或”变成了“國”。
  变成了國的或不再是氏族和部落。它的人民也不再是“族民”,而是“国民”。国民就是依靠公共权力来处理公共关系和公共事务的人民,国家则是利用公共权力来保证国民安全与自由的公共机关。因此,对于国家和国民,头等大事都是如何看待公共权力——交给谁?谁来交?怎么用?
  不同的国家模式和体制,由此产生。
  民主的模样
  爱琴海早晨的阳光从来就很迷人,雅典的居民也大多起得很早。作为城邦的当家人,伯里克利早早吃完简单的早餐,就吻别女友办公去了。
  他的女友是外籍居民,因此只能同居,不能结婚。
  这事很让伯里克利头疼,因为这意味着他们生下的儿子小伯里克利,将不能成为雅典公民。当然,外籍居民的待遇并不差,同工同酬,来去自由。他们所做的贡献,也能得到城邦的承认和尊重。比如医学之父希波克拉底,史学之父希罗多德,便都是外籍居民。但除非特许,外籍居民不能拥有政治权利,对城邦的公共事务也没有发言权,哪怕他是伯里克利的儿子。
  更糟糕的是,这条关于公民资格的法律,恰恰是伯里克利执政期间,由他本人提出的。只不过,那时还没有这位让他神魂颠倒的同居女友。
  这真是不折不扣的作法自毙。
  但伯里克利只能咽下苦果,尽管他是雅典城邦最有权势的人。事实上,伯里克利不仅位高权重,而且对城邦的贡献无与伦比。正是在他的治下,雅典走向辉煌,达到鼎盛,以至于这个时期被称为“伯里克利的黄金时代”。这个时期的雅典,也被伯里克利本人骄傲地称为“希腊人的学堂”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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