柳竹秋 第26节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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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萧其臻看了那布条,认出是僧人常穿的坏色衣1,推断女子并非正常死亡,死因定与和尚有关。
  近几个月宛平县境内并无来报妇女失踪的,这女子的身份还有待追查。他命人剥下女尸的衣物饰品, 存档为证,掏钱为其购买了寿衣棺材, 裝殓后送到附近的义庄寄放。
  有了证据就该提审那毛国沛了。
  萧其臻次日命人传他到堂, 毛国沛不知自己身犯何事, 丈二金刚摸不着头, 到了公堂还准备跟县太爷套近乎。
  萧其臻不理会, 直接问:“你认识文安县的许应元吗?”
  柳竹秋所料不错, 毛国沛已受到蔡进宝威胁,听到许应元的名字脸色陡变,忙不迭摇头:“不认识。”
  “当真不认识?”
  “晚生家住永清,距离文安上百里远,虽说是有几个亲朋在那边,但从没有叫这个名的。”
  他狡辩未完,萧其臻遽然拍响惊堂木,指面厉喝:“大胆毛国沛!你伙同他人杀害良民,如今人证物证俱齐,还不从实招来!”
  毛国沛失惊,喊冤声里半是迷惑。
  萧其臻说:“今年六月初三你带着随从在永定河边杀死一人,事后将尸体埋在南岸的树林里,本官已带人挖出尸体,还在那坑洞里找到一把写有你名字的扇子,你还有何话可说!”
  毛国沛和许应元要好时曾赠送他一把亲笔题写的折扇,他不知这是萧其臻设的计,以为许应元当时疏忽大意将扇子遗失在了尸体旁,惊呼:“大人明鉴,那女人真不是我杀的啊!”
  萧其臻冷笑:“本官还未说死者是男是女,你怎就知道是女子?还敢说人不是你杀的!”
  毛国沛吓得跪地哭丧,原原本本供诉发现女尸的经过,指天发誓自己没杀人。
  萧其臻放缓语调,诱导:“你说你没杀人,那谁能为你作证?”
  “那天跟晚生出游的小厮都亲眼看见了,他们都可作证!”
  “哼,他们是你的奴仆,自然听命于你,岂可当做证人!你再不招供,本官就去申报学政大人,先革除你的功名,再大刑伺候!”
  说罢命人搬上刑具展示。
  娇生惯养的少爷如何经得起吓唬,目睹那一件件饱吸人血的夹棍、拶指、皮鞭、竹签,毛国沛心胆俱裂,再顾不得别的,高声叫唤:“还有一人可为晚生作证!”
  “谁?”
  “许应元!那天他也在场!”
  “你刚刚不是说不认识他?”
  “晚生受人胁迫,不敢吐露关于他的消息,求大人恕罪!”
  萧其臻传许应元上堂,让毛国沛辨认。毛国沛见他半张脸被烧得面目全非,眼睛也瞎了一只。听声辨语又确是许应元,心惊道:“许兄,你怎的变成这副模样了?”
  许应元哭告:“小人遭歹徒陷害,家破人亡,自己也惨受荼毒,好容易逃出性命找到萧大人替我伸冤,还求毛相公为我作证!”
  毛国沛已知晓许应元岳父家的冤案,但不知道蔡进宝也对许应元下了毒手,目睹惨状,恻隐之心萌动,与之相对垂泪。
  “不想许兄遭遇如此凄惨,我若再装聋作哑还有天理吗?”
  萧其臻见他良心发现,命他细述与许应元的交往经历,以及许应元离家期间在毛家暂住的情形,命书吏一一记录再由证人签字画押。
  取得毛国沛的证词后,萧其臻将许应元的冤案写成卷宗呈报北直隶按察使。
  臬台2闻报,亲自审问了相关人等,确定情况属实,又将此案上报巡抚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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