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灵 第21节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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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她又一次流离失所,却再无处可去。
  过去她曾想过,若再多赚些钱,待到二十四五,便回家乡,用积蓄买座小宅子,再省着些过,余生也够了。
  可这下没了钱,连她自己存放在艺馆中的积蓄,都没要回来。
  她是妓,告上去官府也不会理。
  所幸跑堂的说,他老家在宣阳附近有块地,她如不嫌弃,就随了他,以后相互扶持着生活。
  她便跟这个跑堂的走上了往宣阳的路,走到离宣阳不远,她却又染上了风寒,一病不起。
  跑堂的不愿照顾她,卷了她的盘缠跑了,将她留在一座破庙里等死。
  她一个人躺了两天,神志渐渐不清,内心余下的,只剩了恨意。
  她恨她的命,恨世间男子,恨她此生为女,恨那毁了她一切的大小赌坊。
  这股恨意,让她死后没入地府,成了鬼。
  鬼身飘入宣阳城,吃了些妖怪后,竟得了能力,由是在城中布下结界,建了一字坊,不为别的,只为诱入天下所有好赌男子,叫他们命丧此处。
  死前,她身边只有那个陪了她九年的琵琶,化作鬼后,她的魂魄,便缠在这个琵琶上。
  她最好的回忆,是幼时过年,家门口会挂上红红的灯笼,还有肉吃,如今在一字坊有了居所,也把屋内挂满了灯笼。
  看着这些灯笼,就仿似回到了从前,她坐在爹爹肩上嬉笑,娘亲在一旁,给她拂去头上的落雪。
  “那时候,真好啊……”我听到她说。
  六
  我将桃木剑拔出,内心五味杂陈,一时说不出话。
  “你如今都知道了,”大光真人笑了笑,说,“还觉得,我有错么?”
  说实话,我不知道。
  若按我爹娘教我的做玄师的本分,妖鬼害人,就是错,就该正法,不需有任何犹疑。
  可若这人,自己也害了人呢?
  像仲春这样,虽不触犯大嬴律法,可终归是骗了人,也不知悔改,他不该受罚么?
  或像这大光真人,她又有过什么错?只因是女子,被男人买卖、诱骗、坑害,她不该有恨意么?她要报复那些好赌之人,不应当么?
  正如大光真人自己所说,若没有这一字坊,该赌的人也会寻他处去赌,只会害了更多人,她将这些人葬在此地,不就等于救了坊外的好人?
  何况,我自己不也一样?
  许家小女儿化作厉鬼,逼死许如白父母,我却没有为难她,好生送她上路。
  在宣阳城外那个村子,颜儿的娘亲成妖后起了杀心,我不也没怪她?
  九枝给仲春那一拳,我都没阻拦,那一刻我甚至觉得仲春该死,打死他最好。
  对错,该怎么辨别?我做的,便是对的吗?
  我正在心底天人交战,大光真人看看我,忽又笑了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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