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节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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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林稚冲他笑了笑。
  想不到吧,就是这么赚钱!
  买扑完毕,接下来就该搬家了。春风楼一层有住间,也不用怎么打扫,干净得很,食宿问题完美解决。
  临走前,林稚把那三株栀子送给赵二娘,对方对他表达了一番不舍,接着便把水晶生煎的方子讨了去;炉车体积太大,不好带走,有食店后也不用每日推着它摆摊,索性送给了胡大郎。
  做了些零食杂嚼,林稚又去慈幼局看了看小蛮、阿福和云儿他们。接着便是采购食材碗筷、打扫卫生、做做广告。
  一连忙了四五天,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处理完毕,林氏食铺总算是开了业。
  作者有话要说:
  1春风楼的相关描写参考樊楼
  第19章 鲜虾烧麦
  开业当天就有人送上贺礼,除了赵二娘和胡大郎两个老朋友、孟淮安和程令宜两个小朋友,孟琼舟居然也让陈平送来了一份礼物。
  打开木箱,林稚瞬间被那流光溢彩的光泽南风知我意晃了晃眼。
  是一套玻璃餐具。
  玻璃在本朝可是稀罕物件。
  与后世不同,本朝瓷器并不如何珍贵,因为宫廷和富商对瓷器并不喜爱,反倒以玻璃为重。所谓“南番酒色紫玻璃,碗碟杯盘入眼稀”,就是这个道理。
  陈平胸有成竹地问:“这是我家阿郎精心挑选药玉盘碗,小郎君可还喜欢?”
  玻璃碗壁晶莹剔透,透出淡蓝色的光芒,不见一丝杂质,仿若蓝莹莹的琉璃冰块造就而成。
  别说是在古代,就连科技发达的二十一世纪,如此澄澈透明的玻璃种都少见。
  说不喜欢是假的,林稚推辞:“这太贵重了,我……”
  “喜欢就收下,其余无需考虑。”陈平道,“这是我家阿郎原话。”
  光是由别人转述,林稚就能想象出孟琼舟说这话时的表情,不禁哑然失笑,孟少卿还挺了解他。
  送走陈平之后,他将玻璃餐具好生收了起来,还细心地垫上了软垫。
  这么贵重的东西,还是等孟琼舟以后来这里吃饭,给他用吧。
  既然开了食店,自然大有可卖的东西。
  早晨依旧是卖升级版鸡蛋灌饼,主食有了,再并些小米粥、豆腐脑、馄饨之类的辅食,就是一顿丰盛的早饭。
  朝食好说,午食和暮食却要仔细想想。
  除了引进之前做过的水晶生煎,林稚还想卖烧麦。
  本朝带馅的面食多为馒头,也就是包子。
  市面上的各式馒头令人垂涎,除了羊肉馒头、鱼肉馒头、蟹肉馒头这些一般的馒头,还有些奇葩的菠萝果子馒头、糖饭馒头……
  要想创新,就必须在这些馒头的基础上做出改变,好让大部分食客接受良好。生煎和烧麦就是很不错的选择。
  现下有了本金,之前没能放成的肉冻就能加进生煎的馅料里,汁水更足,味道也更鲜美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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