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零六章 诱饵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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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落头氏会记住一个人的气息。
  若它未杀死目标,又被对方看到,为了避免自己被搜捕的危险,便有可能再次上门。
  阁楼中的窗户关得有点不严实,对方的脑袋只是稍微磕碰,窗户便已经推开了。
  这让李鸿儒顿时见到了落头氏。
  借着昏黄微暗的油灯光芒,李鸿儒亦是看清楚了对方的面容。
  这不是死掉的赵启明。
  是一张李鸿儒此前并未见过的脸孔。
  对方脸上满是冷笑。
  见得李鸿儒已经惊醒,他并没有逃跑。
  嘴巴一张,他下颌处顿时裂开,透出一个深邃黝黑的大洞,层层尖牙从嘴里冒了出来。
  “去你的,大爷现在不是弱鸡,也会搓小火了。”
  此时没有了纳玉防身,但好歹修行了南明丁火决。
  李鸿儒念念有词,手心中一点阴火陡然冒出。
  他这团阴火小得有点可怜,只是黄豆般大小。
  “南明丁火,听过没有,见识过这种异火没”李鸿儒囔道:“烧人一烧一个准,威力强到你没法相信。”
  “啊噗~”
  “你要是过来,我就给你一巴掌,让你尝尝这南明丁火的厉害。”
  “噗~”
  “这火是吹不灭的,我跟你说,我还练过剑术,也很厉害,是个有真本事的人!”
  李鸿儒囔囔,声音还颇大。
  只是门外的寒风依旧呼啸。
  这让李鸿儒心中有点凉。
  他色厉内荏的不断叫囔,妄图引发一些人的注意,也不断调整着自己的方位和能力。
  修炼和实战完全是两码事。
  平常练得再好,牛逼哄哄,跳到擂台上,被人两拳干趴下的人并非没有。
  同样身体素质者,上过战场和没上战场厮杀过,本事也完全不同。
  甚至于身体稍弱一筹,上过战场的人能拼杀死身体强壮者。
  李鸿儒此时也是第一次真正进行实战。
  对方还是妖物,有过多次杀人的经历。
  这让李鸿儒一颗心提到了最紧的状态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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