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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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柔软浓密的发丝下,他露出了个微笑,眉眼弯弯,是很招人喜欢的灿烂笑容。
  嘛,毕竟扮演好男主的好兄弟是他的穿书任务,当然要好好对待。
  迷幻的灯光一下子被调暗了,人群里兴奋的尖叫冲击着游星戈的耳膜,台下有人鼓掌有人吹口哨,也有人兴致昂扬地大声喊着:“mike!mike!mike!”
  原本震耳欲聋的音效被调低了,取而代之的是一阵又一阵的鼓声,敲起来简直震在人的心里,让人跟着一颤,乐声像迷雾般笼罩过来。
  只有明亮的一束光打在舞台上,黑色皮夹克的人影刚从黑暗里出来,游星戈的周围就充满了激动的尖叫,传染般响彻整个酒吧,离游星戈很近的一个女孩像是要把嗓子喊哑:“mike!”
  这声音的最后,在旁边的酒保也没忍住看向舞台,手里擦拭酒杯的动作都停住了。
  有的人生来就自带聚光灯,这句话用来形容one的主唱程际野一点也没错,他只要出场,就能得到所有人的注目。
  今晚的天气很热,酒吧的空气更是躁动,程际野出场的时候,黑色皮马甲下的衬衫被他挽到袖口,露出了肌肉结实的小臂,一双极深的眼睛带着浅浅的笑意扫视全场,对那些带着爱慕和激动的目光仿若习以为常,他扬了下头,然后打了个响指。
  清脆,迷乱,台下的氛围一下轰起来了。
  在数不清的掌声和尖叫里,还能带出来几句嘶吼:
  “one!!你们太帅了!!”
  “mike,多唱点!!今晚别走”
  “mike!!看我!!艹我!!!”
  整场只有舞台和吧台上有灯光,酒保也要被淹没在这些尖叫里了。
  而在酒保的余光里,原本靠在吧台旁的卷发青年一下子认真地坐直了,视线紧紧地落在舞台上。
  酒保笑了下,心想果然没人能逃过mike的魅力。
  游星戈的目光牢牢盯着舞台,看向了那个灯光聚拢下的男人。
  程际野。
  《乐成》的男主,这个世界的主角,一个骄傲轻狂、棱角分明的男人,拥有点家正时兴的配置,无论走到哪里都风头无两迷妹无数。
  他的任务就是成为这位男主的好兄弟兼小弟。
  这是穿书者要担当的职责,无论如何都要尽量维护好原书的主线剧情。
  只是——
  他遥遥看向了对方的长相,动作间,这个男人一个弯腰一个带起的话筒都充满了张力,连挑眉也带着桀骜和挑衅。
  啧,这个男人。
  他的手碰到了后面的乐器包。
  激烈的前奏铺垫着乐声,键盘手低垂眉眼,安静得不像话,金色小辫的鼓手则敲击着鼓面,在动感的音乐里游刃有余。
  全场的目光都落在他们身上,更确切地说,更多地落在那个眉眼深邃的男人身上。
  mike,程际野。
  他开口的声音沙哑而充满魅力,在雾效弥漫的舞台上,和着躁动的鼓点挑动着人的耳膜,这个看上去满不在乎的男人随着音乐节奏拨动着吉他弦,马丁靴敲打着地面,从音箱里一起传来的节奏感超强的乐音带动着整个酒吧。
  只有高昂的尖叫一声声传来,在叫好声里,游星戈的目光有如实质般落在他身上,并不锋利,但不容忽视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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